梵文中复合词的组合方式主要有六种,即所谓“六离合释”:
依主释、持业释、带数释,
相违释、有财释、邻近释。
其中前三种复合词都是“偏正”关系,一般来说是前词修饰后词,比如:
【王子】:依主释,意为:王的儿子。
【红花】:持业释,意为:红色的花。
【三宝】:带数释,意为:三种宝。
其中第一依主释和第二持业释,虽然汉语解释时都有“的”字,但这两种“的”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王的儿子,这里的“的”字表示的是领属:儿子是属于王的。
红色的花,这里的“的”字表示的是特征:该花的特征是红。
梵文中“依主tatpuruṣa”一词,直译为“他的人”,即表示领属。而“持业karmadhāraya”一词,直译为“具备特征、拥有特征”,不表示领属关系。
因而,在梵文中,王子rājaputra,拆分以后是rājñaḥ putraḥ,前面rājñaḥ是第六格(属格),古代译为“第六啭声依主释”;而红花rohitapuṣpa,拆分以后是rohitaṃ puṣpam,两个词是同格的:花的特征是红色的,但花并不属于红色。所以在梵文中,依主释与持业释是非常容易区分的。
但是在汉语中,“的”或“之”既可以表示特征,又可以表示领属。由此就会产生许多误解。比如宋代遵式在解释僧肇的《肇论》时,说:
物即不遷,持業釋。物不遷之論,依主釋。(《注肇論疏》)
这就是误解了“之”的用法。物即不迁,所以叫“物不迁”,这的确是持业释。但是“物不迁之论”,这还是持业释。论并不属于物不迁,而只是一部叫做物不迁的论,表示的是特征而不是领属。同样,他在解释“不真空”时,说:
不真之空能顯所顯故,不真空之論能詮所詮故,皆依主釋。(《注肇論疏》)
这也不对。不真之空,就是“不真即空”:“不真”就是“空”。无论是“不真空”,还是“不真空论”,它们都是持业释,而不是依主释。
再比如二障中的“烦恼障”,这是一个持业释,“烦恼即障”,烦恼就是障碍,所以叫烦恼障。但是“所知障”一词却是第七格依主释,“于所知有障”,对于所知有障碍、不能通达一切所知,所以叫“所知障”。如果把“所知障”解释为持业释“所知即障”,那就错了。
如果复合词拆错了,就很可能对佛教法相产生误解,甚至产生根本性错误的认识。比如,如果将“所知障”解释为“所知即障”,那就会变成“知识越多越反动”“学得越多障碍越多”这种反智主义的谬见。
待续
Comments